今天蘇建和案判決,又從無罪大逆轉成死刑
乍聽到,覺得整顆心忽然因沈重而陷落,然後充滿一種莫明的沮喪無力
不知道是不是黑暗的司法很容易使人感到心灰意冷?!
看著我們現在的政治、媒體、司法,這到底是怎樣的一個社會?
身為社會一份子的我們,所作的工作除了謀生外,對社會的貢獻到底是正面還是負面?
看看我們的小孩,10年後、20年後,或30年後,他們是否也會變成今天我們所見到、使人感到心灰意冷的社會「中堅」?
18世紀中,大仲馬寫了至今膾炙人口的鉅著《基督山恩仇記》,裡頭對冤獄的條理剖析深刻詳盡
19世紀末,托爾斯泰寫了短篇小說《白髮夢》,描述一個遭栽贓的無辜者,到冤屈洗清時已老死獄中
以下的「簷窟王」則是20世紀中,日本的真人真事
而21世紀的台灣,是否還要繼續上演同樣的戲碼?
在台灣的司法史上,「蘇建和案」絕非單一案例!!
如果被認定「非一人所為」加上「被作案者指認」,就可以變成罪犯
那我們、我們的孩子有沒有可能也在未來的哪一天,忽然莫名其妙的成為下一個蘇建和、劉秉郎、莊林勳?
台灣的政治、媒體和司法似乎還很落伍
但人民是否還要繼續沈默,讓他們的落伍來拖累、影響甚至決定我們的未來?!
蘇建和案是一個重要指標
值得全民都來瞭解案情,討論清楚明白其中是非曲直!
巖窟王 我無罪
http://www.ettoday.com/2007/05/23/141-2100206.htm
2007/05/23 00:49 陳尹暐
16年,蘇建和等3人還在戰鬥,台灣司法還在找路,而代價是人生最美好的歲月。「一個案子審理多久才算久?」「正義是什麼?」「司法人權又是什麼?」以下的案例可以給我們一個非常好的思考指南。
大正2年,名古屋的零售商人後頭部遭毆當場死亡,犯人從他身上奪走財物後逃走。警察立刻抓到兩位嫌疑人。調查過程中,兩名被逮的疑犯為減輕罪責,透過自白供出工廠同事吉田石松(當時34歲)才是正犯。吉田被捕,強烈否認犯案,對於否認犯行的吉田,警方自是毫不留情地加以連日拷問。吉田,始終否認。
一審,吉田被判處死刑,直至大審院(最高法院)判處無期徒刑確定。到假釋為止,吉田在監23年,期間還因「死不認罪」,於獄中遭暴力相待,多次移監。 持續高喊無罪的吉田,進行了一連串包括上奏天皇等活動,輿論開始關注此案。辯護士聯合會為此設置特別委員會,眾議院法務委員會也從人權保障的角度展開關切。直到昭和37年再審開始,吉田歷經5次再審請求。 昭和38年,名古屋高等法院的小林審判長判決吉田無罪。此役,一戰50年,成就了日本戰後司法史上重罪再審無罪的第一號案例,撤銷了戰前以天皇為名的判決。 判決書援引記者對吉田稱呼,稱其為「昭和的巖窟王」 (即基督山伯爵),更寫到:「被告,不,應該稱吉田老先生。在為司法界前輩們對您所犯下的誤審一心謝罪之餘,對於您歷時半世紀,忍受所有迫害,持續堅稱自己無罪的崇高態度與不屈不撓的精神力、生命力,致上最深的敬意。盼您餘生能多福多壽。」判決文宣讀畢,審判長與另外兩位法官起立向吉田鞠躬致意,「82歲」的吉田在法庭高呼萬歲。遺憾地,吉田只「享受」了「9個月的清白」。長期追蹤本案的記者在吉田的墓上寫下:「人權之神在此長眠。」
同樣是歲月為價,一只自白、刑求。不同的是,審理的再開與判決確定的時點,以及,司法謙卑與自省的能力。振動人心的故事無需註解,常識即可領會。16年,「連『福爾摩斯』都說話了」。但,誰有那麼多16年?或者,50年。誰又願意當這種人權之神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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